武冈市公安局审批事项: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许可对象:符合往来港澳的本市居民
许可依据: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2.《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许可程序:
一、受理:初步审查申请人申请资格。
二、审查
(1)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法定形式。
(2)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真实、清晰。
(3)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制证要求(照片标准见附件)。
(4)申请人和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的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5)申请事由的
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四、发证: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发放普通级别证件(不包括绿色通道、加急、特急证件)。
(1)查验申请人身份证、《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如果系代领证件的,还应查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
(2)经核查无误后,要求申请人或代领人在领证登记本或者回执单上签名,将证件发放申请人或代领人。
相关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mm×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式样见附件)。。 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符合委托办理条件的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份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1份
3、探亲: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复印件,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1份
4、商务: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5、团队旅游: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的,还需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团队名单复印件。 1份
6、逗留:(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7、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及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8、其他: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及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1份
窗口地点:武冈市春园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咨询电话:0739—4220354
信息发布人:武哥 注册日期:2014/4/8 23: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