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国税局审批事项:税务登记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许可程序:
1、纳税人将应提供的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
2、税务登记岗进行受理审核。
3、非正常情况处理。
4、核准、发放证件。对经审核无误的,税务登记岗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录入(或导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5、对于逾期申请办理开业登记的,系统自动产生违法违章信息,发放税务登记前,需对违法违章行为按《征管法》规定进行违章处理,否则,不允许发放证件。
相关材料:
1、《税务登记表》 1份。
2、出示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份
3、出示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份
4、企业章程、纳税人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1份
5、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份
6、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1份
7、改组改制企业还须出示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份
窗口地点:武冈市庆丰东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业务咨询电话:0739-4254923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武冈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电话:07394254920
信息发布人:武哥 注册日期:2014/4/8 2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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