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运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 许玉良 夏圆圆
12月25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对武冈市湾头桥镇石丰村1组村民石金泉非法收集危险废物(废旧电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拾万元行政罚款。
2020年12月18日,我局接到武冈市交通运输局移交《石金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后,生态环境局长周志军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安排,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武冈市监察大队大队长邓哲民组织副大队长许玉良带领中队长夏圆圆等精干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调查和取证工作。
图一 违法收集运转旧电瓶车辆
经调查核实,湾头桥镇石丰村1组村民石金泉非法收集废旧电瓶1.1吨(103个),无任何废物收集许可证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对其非法收集转运危险废物行为给予拾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将所收集的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对武冈市精工摩托车行的法人李斌非法转卖废电瓶进行立案调查。
图二 将违法收集运转的的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我局将依法对非法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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