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作为被国家判刑打击过的盗窃犯,唐某、谢某、苏某、刘某四人不但不思悔改,反而依照自己的“技术”妄图大显神威获得飞来横财,结果却再次锒铛入狱并被并处罚金,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唐某、谢某、苏某、刘某四人先后因盗窃被法院判处刑期,几人在服刑完毕后,非但不思悔改,反而打起来“老技术”的主意:2015年8月7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唐某伙同谢某、苏某利用租赁的刘某的一辆黑色长安牌小轿车,从邵阳市出发,采用铁钩、十字架勾等技术开锁的方式沿路实施入室盗窃,先后在武冈市区、中方县城、怀化市鹤城区、洪江市黔城镇等入室盗窃6起,盗得现金、黄金首饰、手机、平板电脑等财物若干,涉案价值经物价局鉴定高达23156元。此案经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后,法院分别判处了唐某、谢某二年七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了苏某二年五个月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因刘某系一般累犯且具备如实坦白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领刑改造无悔意,盗窃成疾心相系。身别囹圄犯意起,重伸黑手社会弃。打击犯罪合民意,依法公诉检徽熠。再领刑罚亲难聚,损人害己悔别离。劝君多思大旋律,勤劳致富摒恶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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