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在广东、湖北、上海可换领和补办身份证
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民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11月12日,潇湘晨报从公安部门证实,湖南省已在广东、湖北、上海等地设立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在这些地方居住的湖南居民,已实现异地办理身份证补领换领业务。其中,湖南与湖北是互设受理点,在湖南居住的湖北人,不用回原籍办身份证,可在长沙服务点录指纹。
从2月10日起,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在武汉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长沙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已同步开始受理业务。该项目实施后,在湖北居住的湖南人不用再回乡补办身份证。
另外,湖南省内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到省内其他地方居住的,同样也实现了异地受理。当事人可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省内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异地受理点申请办证。今年7月1日,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权限扩大到县级公安机关。目前,这样的异地受理点全省共设了146个。
哪些人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如果开放身份证异地受理,哪些人可以不用返回户籍地便可办理身份证呢?
意见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而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此外,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对于以上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情形,当事人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公民在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内没有图像信息或者图像信息与本人不一致的,仍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湘籍公民可登录湖南公信网(www.96305.com)查看省内异地受理点设置情况。
异地办理是否会收附加费用?
实现身份证异地受理了,那些出门在外的人要去哪里办理身份证呢?
市(县)公安机关会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这些受理点会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要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也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在公民提交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缩短制发证周期。
此外,意见还要求严格执行工本费收费标准,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资源来源: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5-11/13/content_607826.htm?div=-1&news(2017年7月全国可异地换补身份证)和http://www.xxcb.cn/event/hunan/2015-11-13/9030199.html《潇湘晨报》综合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武哥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